看來很多蜜友們都是拿相機來拍小蜜較多
不過亂亂動的小蜜要捕捉到可愛的一瞬間有時候還真難ˊˋ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我低老爸很天兵
禮拜天那早上~我正想出門去買早餐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女王-台灣女人-妳們接受這樣的命運嗎?)
以前的人 書讀得不多
只知道 家和萬事興
只知道 敬老尊賢
只知道 長幼有序
只知道 分工合作
只知道 敦親睦鄰
現在的人書讀得越多...人情世故卻更不懂得如何去應對
只知道 捍衛自己權益
只知道 老人家都是老頑固
只知道 比自己出生早的沒比較厲害
只知道 自己好過就好
只知道 自掃門前雪
或許 這是台灣女性對傳統的長期不滿下的反彈~
再或許 不只是女性 連男性也應該正視這問題
 
我想 這不是接受或不接受的問題
而是每個人想要的生活不同
與其問台灣女人 你們接受這樣的命運嗎?
不如問 台灣女人 你們想要怎樣的命運?
我家也是很明顯的重男輕女
任何好東西 都是長子 先享受
我和我姐想要的東西 都必須靠自己存錢才能擁有
家裡的男生不需要做家事 吃完碗丟著 髒衣服丟著
房間不用打掃 出門不需要交代
而我和姐姐 下班回來 家務分擔 父親的工作也接下來幫忙做
出門去哪總記得告訴爸媽免得他們擔心
或許 很多新一代的女生覺得不公平 覺得我們很笨
但是我們受一樣的教育 我們都是80年代的 七年級生
只不過我和我姐是前段班 而後段班已經開始認為 男女要平等
我很清楚 我想要的是怎樣的生活
我們之所以願意為家裡付出
只是為生養我們的媽媽分擔一些責任罷了
但....不少人卻在心裡想著
絕對不要跟我母親一樣任勞任怨 不要一樣笨
但是....如果只考慮到自己 如何在社會中與人和平共處?
我有能力賺錢讓自己好過
但是我卻選擇嫁給我老公 做一名賢妻良母
可能沒辦法做到像上一輩那樣刻苦耐勞的台灣女性
我很努力去做到 我應該做到的事
因為這是我想要的生活
這是上一代女性無法選擇的 她們無法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是她們對自己負責 完成了她們背負的使命
有時後難免會怨對命運...但她們還是全心付出
現在的我們 不需要接受這樣的命運 我們可以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但是不代表我們可以選擇了自己要的生活後 再來埋怨不公平
進而用逃避來面對自己做下選擇應負的責任
然而女人真的進步很多
男人也有進步的 只是比起女人少了很多
我老公就是其中一個進步的
他從不希望我像傳統女生一樣刻苦耐勞 任勞任怨
他只希望我做自己想做的
而我想做的 是讓他沒有後顧之憂的去打拼工作
所以我把家整頓得很好
除了一些生活習慣 強烈要求他要配合我之外
他雖然大男人 但是用對溝通方式 他可以接受並認同我的想法
這是我自己的選擇 我也是台灣女人
在我看來...男女平等 不是口號
不是嘴上喊喊 就能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因為男女先天就不平等了不是嗎?
更不能因為逃避某些責任 而把男女平等拿出來當擋箭牌
男人需要有附肩膀 才能夠讓女人依靠
女人需要一附肩膀 才能夠為男人付出
如果男人沒有肩膀....女人又何苦要為男人付出?
如果自己做錯選擇 就面對問題 而不是逃避問題
台灣女性 你選擇了怎樣的命運?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當了人妻後 才知道好多好多禁忌呀~
要從婆婆那邊把這些老智慧老傳統 傳承下去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這一天特地幫阿鼠和咩咪戴上自製項圈
本來想跟老公去華山 喝咖啡 聊是非 順便偷約會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去年的這時候 我剛要訂婚


但是我心裡有一絲絲遺憾


因為在北工作本來已經要退休回來屏東安養


並參加我婚禮的叔叔 心因性梗塞離開了人世


而我因為婚期將近


無法送這位 沒有配偶 子女的叔叔最後一程


 


並且因為他無妻子與子女


我的父親及其在世的兄弟姐妹 全都成了繼承人


但老人家完全不知道 後續如何處理


就由我與姐姐幫忙處理叔叔身後遺產問題


 


但是這也是我對國民年金最不恥的開始


 


叔叔9月初往生 我跟姐姐必須分頭進行 北部的資料跟屏東這邊手續問題


大家知道 拋棄財產跟限定繼承的差別嗎?


 


請大家遇到親人突然辭世的時候 拜託一定要在三個月內找出時間去辦"限定繼承"!!!


 


因為 拋棄繼承 是每一個繼承人都必須辦理才會生效 而不知道然後沒有辦理的繼承人


必須承擔所有後續的遺產問題 無論是負債或是遺產


 


但是限定繼承 只要有[其中一位繼承人辦理] 所有未辦理的繼承人一律遵照限定繼承


 


差別在哪?


 


只要有一個人花點時間和一千塊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後


其他不知道自己是繼承人的也不用擔心會突然有龐大的負債


 


如果每一位都用拋棄 每個人都必須填完資料本人或代辦人要核對完每個人資料後再加一千塊


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然後龐大遺產就會追究到可能是個小孩甚至已經送養的孩子身上


 


因為繼承的條件 是有分直.旁血親跟姻親等等


 


然後因為叔叔沒有配偶子女


又因為他所在的戶籍中大伯還有孩子與中風的伯母


所以大家都想把勞保這條遺屬年金留給大伯就好


 


結果因為叔叔工作了三十多年繳的勞保


卻因為[沒有扶養事實(就是沒有匯錢養他們的証明).並且大伯明下還有財產和子女扶養]


所以遺屬年金直接納入國庫.我們跟叔叔有血緣關係的一毛錢也別想領


.......呵呵..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我們都想說算了 日子還過得去就好了


用喪葬津貼來幫叔叔處理完身後事 大家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


 


看著叔叔在記事本上用紅筆做記號 我的訂婚那天 寫著 回屏東


心中有好深好深的感嘆....人生無常


 


 


直到某一天


 


最讓我不齒的國民年金來了


 


為什麼不齒呢.....


 


因為 在叔叔死後的4.5個月後


 


大伯家收到一張(國民年金繳款單)


 


上面寫著 我叔叔名字 要催繳


 


叔叔辦理退休後到死亡那10天不到的國民年金6-700元


 


我帶著叔叔所有資料及這張單子 去勞保局問 後續動作


 


櫃檯小姐: [抱歉很遺憾..因為國民年金是兩個月一期所以才導致你們現在收到]


我:[那我現在是單子給你就好.還需要填啥資料嗎?不可能還要我們繳費吧?我叔叔都往生了.他也沒有配偶子女]


櫃檯小姐:[小姐.我是建議你繳.因為你繳了以後還有喪葬津貼可以請領唷!]


我:[可是我們已經有請領勞保部分的喪葬津貼了.還能請領國民年金部分的嗎?]


櫃檯小姐:[可以.只要有辦理喪葬的抬頭有你叔叔名字收據正本.跟辦理人的資料就能申請了]


我:[你確定?那我明天繳費可以吧.現在都4點多轉帳也要等明天了]


櫃檯小姐:[可以阿.然後明天你帶繳款收據跟資料再來辦理就行了]


 


回家後跟家人告知後 隔天去超商繳款後 下午我又帶著資料去勞保局


 


結果這次抽到是昨天的隔壁櫃檯


 


櫃檯小姐:[小姐有什麼需要服務的嗎?]


我:[我叔叔往生了.沒有配偶子女.我要辦理喪葬津貼.我昨天有來過.妳們小姐請我繳款後帶資料跟收據來辦理]


櫃檯小姐:[你稍後我幫你查詢並拿申請書給你寫]


我:[我們已經有辦理勞保部分的喪葬津貼了.申請書也一樣嗎?]


櫃檯小姐:[抱歉. 勞保跟國民年金的津貼都是只能擇其中之一辦理唷! 如果已經有申請勞保. 那國民年金部分的喪葬是無法申請的!]


我聽完整個火氣都上來了!!!


 


我當場忍著眼淚...原諒我發飆了


 


妳們昨天小姐跟我說可以辦理 我叔叔都已經死了4.5個月才寄國民年金的繳費單


兩個月一期是查不到我叔叔已經死了嗎?


我們也問是否可以同時請領 .妳們說可以.等我們繳費了才說只能擇一請領.


我叔叔辛苦繳勞保三十多年. 我們這些跟他有血緣關係的人.就因為沒有扶養事實無法辦理遺屬年金.


只能辦喪葬津貼就算了.現在還叫我們繳了錢才說只能擇一請領.妳們是這樣對待我們國民的嗎?


現在是怎樣死人錢也要賺嗎?連幾百塊也要騙就對了?不管多少都要挖就是了?


 


到最後主管來跟我道歉 說是小姐作業疏失....退了6-700元的費用給我後


我卻再也無法對國民年金有好感.因為許多請領資格.無法並存....


既然無法並存 何必再沒工作時候又花這一筆.


甚至很可能你已經有其他傷殘補助


就算繳了國民年金也無法申請國保部分的補助


 


為什麼還要強迫人民繳這一筆國保?


 


勞保自己加保公會一個月最低薪資.勞健保頂多2000有找


國民年金+健保就要600-1200.(健保+配偶或父母.+國保最少也要6-700.沒有的話健保也要再另計所以會到1200左右)


試問..有工作加勞保2000不算什麼 問題是沒工作.或學生沒有收入就要先負擔6-700的國民年金跟再健保600-1200


而這一筆錢要等到65歲以後才能請領


更別提有同時加勞保與國民年金的人


有工作+勞保 沒工作加國保 但是出了事情 你只能擇其中一個辦理..


 


而老年年金部分 國保+勞保有15年的年資才能請領兩者


http://www.peopo.org/cpea/post/23217


 


但是...如果你勞保未滿15年後加國保 又未到65歲 出了事情你也只能請領國保部分的津貼


並不是勞保與國保可以擇優 因為你出事時候是+國保不是勞保而且年資未滿15年


 


有工作加勞保 一年繳24000


沒工作加國保 一年繳7200(25歲就要繳到65歲.除非你有+勞保)


看起來差很多錢對吧?


如果以最低的17280薪資算


勞保15-30年可退 約繳了36000-72000 (每個月領14000-21000)


國保40年可退 約繳了288000(基本金3000 年資每個月領36XX-46XX)


基金本金還有限定請領資格


http://www.bli.gov.tw/sub.aspx?a=v30KmZGrBvo%3D


 


優缺


http://tw.group.knowledge.yahoo.com/jung-swallow/article/view?aid=1


 


 


大家自己看看吧.....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強迫繳這一條國保....


 


 


尤其是當人死掉還要寄單子去你家裡


最近甚至接到98年整年未繳月份的單子 現在都99年10月了耶


收據保存算半年好了 超商繳費的也早就胡掉了


是怎樣?趁民眾拿不出收據繳費證明好再挖一筆嗎?


更好笑的是2隔月一期的費用裡面竟然毫無告知.[未繳月份金額]


然後看到你哪個月有一天沒加勞保再給你補一張來叫你要繳600多


[只有一天沒有加勞保一樣寄要繳一個月]


這就像是


你明明只有一天吃營養午餐 他卻要你繳整個月份的午餐錢


而勞保部份卻是算到當天 這差真多


 


不知道...能不能去消基會告國保......而且我好像從有投票權也沒有投過這一條國保不繳還可以罰配偶的條款....


 


整個是對國保失望到極點


要罰就讓你罰1W5....我也不想把吃飯錢拿去被人貪污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原文出處
我的人生在一歲的時候遇到的大災難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以前 我總認為 家庭主婦 就是閒閒在家 只要家事做好就夠了
但是做人家老婆及媳婦的這半年來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為了小孩的將來請大家站起來
「搶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行動公約


家長

我要教導孩子學習自我保護,萬一不幸受害,我願意相信他、支持他,帶領他一起接受治療。
個人

我願擔任志工,協助宣傳,或捐款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並能在必要的時候伸出援手。
老師

我願教導學生自我保護,若發現有學生受害,將通報社政單位。
警察

我願意主動偵辦性侵害案件,並在偵訊過程中保護受害者。
法官

我願意在審理案件時維護受害者的權益。
媒體

當我在報導性侵害事件時,一定避免受害者遭受二度傷害。
企業

我願以行動贊助、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
政府

我願落實性侵害防治工作,並致力降低性侵害事件的發生。
醫護人員

我願敏感察覺遭受性侵害之受害者,盡力醫療他們,並通報社政單位提供進一步協助。
宗教

我願喚起信徒關心性侵害問題,若有事件發生,盡全力稟持公義公正疼惜原則協助受害者。
社區

我願協助建構社區安全網絡,並幫助需要的人。
藝文界

我願在創作表演上,表達支持性侵害防治工作,喚起更多民眾關懷性侵害防治問題。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畢業三年 你辭職了嗎?
無意中看見這篇文章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午餐
竹筍排骨湯
炒螺肉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小心銀行櫃台行員 ;「凍結帳戶」不錯的處理方式

世風日下,住樓下的鄰居前 幾天竟然被她遇到這種事 !
由於她老公白天上班, 沒有時間去銀行 , 所以委託老婆帶著存款簿去位在通化街的安泰銀行領一筆錢出來!(27萬 )!
這位太太填妥提款單到銀行櫃台準備領錢 ,這位行員好心的提醒她說 :
[現在壞人很多,妳領這筆錢不是小數目 ,不如改開支票比較安全 !]
我鄰居認為這提議不錯!也就認同了 !
就在櫃台行員作業的過程中,? 鄰居一步都沒有離開那個櫃台 !
不料 ...該名行員竟然裝傻 !!說支票已經交給我鄰居了!!
我鄰居一聽 ,差點暈倒 !!她根本就沒有拿到行員交給她的27萬元支票 !!
於是兩人開始爭執~~
行員理直氣壯的辨稱自己將支票交給她了!
我鄰居就說:[好 !我不想跟你辯!!你叫你們的襄理或經理出來 !];
於是銀行主管來了!從頭到尾瞭解事件發生的始末 ~
我鄰居立刻告訴他們 :
[我現在要凍結這個帳戶 ,除了我老公本人以外 ,任何人都不能動這個戶頭一毛錢!!]
銀行主管說 :[可以! 但是日後要請妳先生親自來本行提款 !!]
我鄰居立刻打電話報警,並要求調閱監視錄影畫面 ,證明自己根本沒有拿到支票!
同時要求警員搜身!證明支票不在她身上 !! ;
那個行員還一副不知死活的樣子 !
有趣的事情來了 !監視錄影帶一放,嘿!那個櫃台的位置剛好是死角!
一個畫面都沒拍到 ,反倒是其他櫃台一清二楚!!!;
警察說 :[嗯 ~我們會調查清楚 ,然後盡快跟妳聯絡 !你可以先回家 !]
於是我鄰居就回家了!她就打電話去跟老公講這件事 ~;
結果隔天~銀行主管打電話來了 !
[太太 , 不好意思厚 ~你的那張 27萬的支票我們已經找到了 !請妳來領回~]
我鄰居當然去領支票啦!一到安泰銀行的櫃台 ,她卻沒看到昨天想拐她錢的行員 !
於是她問了問隔壁櫃台的另一位行員 :[怎麼沒看到他了 ??]
行員回答:[喔 !他昨天下午離職了 ~]
==========================================
整件事情的經過是我鄰居講給我媽聽 ,然後我媽再講給我聽的 !!
她說以後遇到這種事,一定要冷靜 !
你在銀行跟他吵架都沒有用 !!
1.打電話報警~請警察調閱監視錄影帶 !
2.人不要離開銀行~以免銀行誣賴你把錢或支票交給別人了 !
3.凍結銀行帳戶 ~一毛錢都不能少 !別讓不肖行員有機可乘 !!
我算是雞婆代po啦 !我也不怕安泰銀行的人來找,反正警察都有記錄 ~
報告完畢!謝謝收看 ~
------------------------------------------------------------
我也有類似經驗,提供大家注意:
幾年前,我到第一銀行提款,當 時櫃台 小姐說我的印章不清楚,要求我把印章給她加蓋。
我有點納悶,明明印章沒怎樣,可是她一再要求,我只好給她,她拿到印章後把印章放在櫃台下面 (櫃台與行員的作業平面是一高一底的 ),並未即時補蓋。
我的警覺訊號頓時響起,所以一直盯著她看。看著她東摸西摸,然後迅速的拿起我的印章連續的蓋了5、 6次,因為她拿到有櫃台掩蓋的下方作業,我看不到她蓋在什麼東西上。
我連忙問她為什麼要蓋那麼多次,她假裝沒聽到,又東翻西翻的,把她面前的東西移來移去 (都是紙章類的物件 )
,然後又拿起我的印章再蓋一下,才冷冷的回答說沒有, 只蓋了一次,還把提款條給我看,上面確實只蓋有兩個章子,可是她後來蓋的印章比我蓋的那個更不清楚,還硬拗不清楚的那個是我蓋的,所以她才要加蓋。
這下我更感不安,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結清帳戶把錢領光,同時記下該名行員的姓名和事發的年月日時,以備日後有什麼不明糾紛時,可核對時間來追訴責任。
後來就發生了銀行櫃員把客戶存款冒領落跑事件,雖然該事件不是一銀行員,可是誰知道她有什麼企圖呢?為了自身安全,到任何公司或銀行辦事,遇對方要求拿私章作業時,持章人有權要求對方把要蓋章之文件,放在你的面前,讓你知道對方在什麼文件或單據上用印。
尤其是金融機構,應該嚴格規定行員為顧客服務時,其作業過程應該透明化,避免別有用心的行員有機做出損害顧客權利的行為,也損害公司的形象。
警局資訊_一定要小心~
一定要看!!再看一次
今天 , 經過一棟大樓門口,門口有一提款機,
有一個阿伯,一直看著我走過他身邊,突然叫住我 ,
拿一張提款卡 , 要我幫他在大樓門口的提款機領錢,
他說他不識字,我回答我無法幫你領,我說我去叫警察杯杯幫你 ,結果, 他就回答我說不用了,繼續找路人幫他領錢 ,
朋友們要記住 ,提款機可是有攝影機耶 ,萬一他說我搶劫或是偷他的提款卡,甚至他的卡片是偷來的 ,幫他領錢反而在提款機留下影像,絕對會讓你百口莫辯!
會怕是因為已有同事上當,目前仍官司纏身。
還好還好~~~ 顯然這是詐騙集團在找替身了!
用力給他傳出去 ~~~ 三民二分局 鼎山派出所關心您





rt09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1 2 3 4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